Menu
澳门观光塔官网
2018-11-19 13:16:21【3409754】
我国法律(或条例)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失之于软弱。为了真正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尽快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尽快完善并颁布《校车安全条例》,加重对违法行为的责罚,即实行高额的经济罚款以至刑事处罚。只有加大违法成本的付出,才能构成对违法行为的震慑。此外,还要鼓励有关部门、企业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比如对超过某一期限没有违章记录的驾驶员,应予税收或其他方面的减免;比如鼓励保险公司出台“无违章记录”折扣奖励制度;比如鼓励汽车企业对本品牌汽车车主开展多少万公里无违章奖励制度等,给尚德守法者以社会荣誉和经济鼓励,真正形成“汽车公德”大行其道的环境。 义务护工张承志为曹一刚洗脚 图/记者 杨涛 摄去年12月,汉阳区的万先生因车祸头部以下全部瘫痪,通过中介请来一护工田某照料日常起居。万先生待田某如家人一样,将自己的银行卡及密码都给了田某,另外,还经常给他零花钱。上周,田某借走3600元后就“人间蒸发”了,事发后中介不“理闲”。近日,记者走访武汉三镇的家政发现,护工中照顾老人的待遇是家政服务中最低的。再者,客户很少与中介签订用工合同,导致自身权益得不到保障。特护工借钱后失踪今年36岁的万先生,因车祸导致高位截瘫,头部以下不能自由活动。去年12月,在一家中介请了一名护工田某照顾自己的起居。万先生每月支付给田某1600元,并包吃住。田某则24小时对万先生进行陪护,一周前。田某借了3600元后,竟然不辞而别。“当我发现他已经走了时,感觉就和地震时被压在房子下的人一样:只能听天由命。”好在特种兵出身的万先生拥有超过常人的意志力和求生欲望,尽管田某将万先生的门窗关得死死的,喊都喊不应,但经过3个多小时的呼救后,万先生最终获救。万先生向记者坦言,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心里也越来越绝望。如果没有被及时发现,在没有水和食物的情况下,他不可能坚持太久。万先生告诉记者,田某平日看起来还算忠厚老实,虽然服务质量不能尽如人意,但自己和家人一直都待他不薄。“我的银行卡和密码都给了他,我们还经常给他零花钱,但他竟然做出这样的事情。”万先生称,田某这样的行为让自己非常心寒。事件回放中介前门打包票 事后不“理闲”万先生介绍,他们是在汉阳客运站附近一家“新世纪”中介请来的田某,还为此支付了200元中介费用。但当万父在事发后跟中介联系时,中介却表示此事与他们无关,也无法提供田某的下落。“当初,他们与中介仅仅是口头上的承诺,后来只要看到是我的电话打过去,对方就直接挂掉。”万父无奈地说。前日下午,记者以聘请护工为名,找到了中介负责人刘女士。记者称,自己需要找一名护工护理一位瘫痪在床的病人,需要在家陪护,“价格好商量”。听到此要求后,刘某满口应承,并称护工随时可以上班。记者随后提出要求,称护工需要为病人擦洗身体、帮助如厕。刘某立刻表示,她联系的工人都是熟手,对各种护理技巧十分娴熟。当记者表示,这些护工是否靠得住时,刘某更是打起了包票:“我们这里都是有根有底的人,而且都有身份证登记,不可能出任何问题。”“万一做一半跑了,我们找谁去?”对这个问题,刘某连连摆手。“我们这里绝对不会有这种情况。我这里的工人都是有职业道德的,都是讲感情的。即使有个别人中途不愿意做,我们也会事先帮你们找人接班的。”在采访中,刘某一再强调,她在此营业已十余年,在街坊四邻中都有口皆碑的。“有问题你来找我!”刘女士见记者还在犹豫,斩钉截铁地说。记者暗访【案例】护工“挑”雇主 53岁的市民曹一钢家住汉阳西桥社区。出生8个月时,一场高烧导致的脑瘫让曹一钢全身瘫痪。但他并未被这场灾难所击垮,反而凭借坚强的意志,创办了“星光服务热线”,义务为残疾人朋友提供婚恋交友等服务。尽管重拾了生活的希望,但生理上的限制依然给曹一钢带来了诸多烦恼。“像我这样的情况,吃喝拉撒都要靠人照顾。”曹一钢告诉记者,目前他更换的护工达到数十名,其中相当一部分都难言满意。“我们要请一位称心的护工太难了,而且大多是护工挑雇主。”曹一钢向记者表示,由于完全不能自主行动,对重度残疾人的护理是一项非常艰苦的劳动:护工不仅要承担打扫卫生、洗衣做饭等常规服务,还需要为雇主擦洗身体、甚至伺候大小便。“半夜还要起来帮我翻身,不然就会得褥疮。”这样的劳动强度和内容,往往让不少人望而却步。即使起初愿意,一段时间后往往也打了退堂鼓。曹一钢称,自己过去也有过多次和万先生一样的遭遇。护工们日渐提高的薪酬期望,也是残疾人面前的一只“拦路虎”。曹一钢表示,目前,护工们的月薪都在1500到2000之间,“这么辛苦的工作,工资低了谁都不愿意做,而且大多是敷衍了事。”但对于大多数经济状况窘迫的残疾人来说,这笔开支都很难以负担。目前,武汉市有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20余万,登记在册的家政公司2400余家。在我市从事家政业的人员绝大部分来自省内的较为贫困的县镇,文化水平较低。由于缺乏社会保障的支持,家政公司和从业人员之间的是一种比较松散的劳务关系,员工稳定性差,“想做就做,不想做就走”的现象十分普遍。武汉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李书林介绍,雇主最好到经工商注册的家政公司请家政人员,并与中介签订用工合同。如通过自己渠道请的,一定要仔细审核其身份,千万不要找来历不明的人随便上门。有条件的家庭可以为老人安装紧急报警器等,以备不时之需。志愿者:护工不是“伺候人”十多年前,武汉市铁路局退休职工张承志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曹一钢,得知了残疾人生活的不易。从那时起,心地善良的张承志便开始为曹一钢当起了义务护工,悉心照料他的饮食起居,到现在已经13年了。“起初也有很多人不理解我,觉得我比他(曹一钢)年长,不图名利地去给他端屎端尿,简直‘不可理喻’。我每月都有退休金,不用靠这个生活,做这件事情完全是感情因素。”张承志笑着说。谈及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人招护工困难的问题,张承志提到,除了薪酬等客观因素外,护工们的心态和观念也是一个障碍。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很多人都将护工理解为“伺候人”,心里也就有了包袱。张承志称,只有大家尽快改变这个观念,把对残疾人的护理真正当做一项事业来做,才能避免类似的情况继续发生。“过去不少人觉得环卫工是‘扫大街的’,但现在环卫工的地位提高了,也得到了大家的尊重,还有大学生愿意从事这个行业。”张承志表示,希望这样的变化也能出现在护工身上。武汉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李书林坦承,目前,武汉市从事家政的人员供不应求,护工照顾半自理、不能自理的老人特别是异性,存在心理障碍。再者,待遇低也是重要原因。有的家庭可以花六七千去请一个月嫂(月嫂虽说现在价格有点虚高,但因为除了辛苦外,还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必须懂产妇、新生儿的护理知识,所以比普通家政价格高也是情理之中),花三四千去请一个育婴师,但花这样的钱去请照顾老人的就非常非常少了。而现在的现状是:50岁以下的都不愿去照顾老人、病人,真正在做的都是50多岁甚至还有60多岁的。 家住武昌八一路的老陈退休后,儿子上班也从家中搬出,老陈便开始成天坐在电脑前,老伴最近发现了老陈的变化:生活昼夜颠倒,家务视而不见,与亲戚朋友的往来越来越少……在家人看来,62岁的老陈对网络的依赖较之时下年轻人有过之而无不及,似乎换上了老年“网瘾”。而记者连日来采访却发现,随着网民人数的增多,上网成瘾,早已不是年轻人的专利。老陈退休前是一所小学的语文老师,4年前退休。退休前,老陈每天也会和电脑打交道,但由于工作繁忙,他只是浏览网页信息,偶尔用QQ和学生家长交流。平均下来,一天使用电脑时间不超过2小时。退休后,老陈迷上了游戏“四国军棋”,整天泡在网上“厮杀”,不仅找到了几个固定拍档,积分也在几个月内暴涨到2000多分。老陈越玩越带劲,每天要在网上泡七八个小时。久而久之,老陈生物钟被彻底打乱,晚上特兴奋,白天睡不醒。长此以往,老陈的爱人很不满,觉得自己被冷落。双方还经常为此争吵。吃饭做事“苹果”不离手陶婆婆家住武昌建安街,网龄3年多。自打女儿送了她一台 iPad ,她就彻底离不开网络了。老人爱看韩剧,女儿就给她在平板电脑上下了一个电视剧播放软件。女儿没料到,老人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从睁开眼那一刻起,老人整天电脑不离手,上厕所时、午睡前、吃饭时,有时甚至做饭时,都要把电脑带在身边播放电视剧。“有时候,她太投入剧情,情绪受到波动,会躲在房间里流眼泪,然后忘记了做饭和做家务。有时我劝她,她也承认对着屏幕久了眼睛发花,但她就是像个孩子一样,对 iPad 上了瘾戒不掉。”不宜强阻挠 子女很纠结“每次我劝说老爸时,他总反驳我,说上网能有效预防老年痴呆。”对于如何说服老爸,陈经文表示很困扰。他曾和周围朋友多次讨论,也曾在网络论坛上发布帖征求大家的意见,但网友看法也不尽相同。支持者认为,人都希望有个精神寄托,要么忙孩子,要么忙工作。退休了,孩子大了,没得忙了,上网是另一种寄托。“做孩子的,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老人,改变老人的生活习惯。”而反对者认为,万一沉迷网络累出病来,岂不是得不偿失。“如果爱好和身体只能二选一,当然要选健康!” 代表热议大修“小宪法” 四川新闻网北京3月11日讯(全国两会报道组 记者 代朗 张进春 刘琳)刑事诉讼法与赋予和规制刑事诉讼中的职权机关权力、追诉犯罪、保障公民权利密切相关,有“小宪法”之称,时隔十六年迎来了第二次大修。此次全国两会上,大修刑诉法引发了代表们的热烈讨论,对修法后的巨大进步大家用“欢欣鼓舞”来形容自己的感受。 人权,无疑是此次修法最热的关键词。“尊重和保障人权”将写入刑事诉讼法,虽然只有短短七个字,但其标志性的意义不显自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侯义斌认为,中国的立法进程有不少里程碑,包括《物权法》颁布实施,而此次刑诉法大修也绝对是一个里程碑,“物权法是明确了每个公民的财产权,而刑诉法则关系到大家的人生权,最每个公民最根本的利益保障,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增加了对非法证据的排除和规定;细化了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细化了社会危险性的含义;对被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加入了加大技术侦查的规定;强化了询问当中的录音和录像;明确和细化了侦查辩护的制度……,此次刑诉法修法,一共有近百条修改的地方,有数十处新增加的地方。包括对精神病人的检查制度更为明确,曾被公众广泛关注的“被精神病”等问题都会在此次修改得到很好地解决。 “我们为此次刑事诉讼法大修的巨大进步欢欣鼓舞!”西昌学院法学教授王明雯代表非常关注刑讯逼供现象,她认为此次修法将明确审讯录音录像、非法证据的排除等等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但她也谈到自己的遗憾,包括监视居住的一些规定应该更细化、监督者应该谁监督等等,“毕竟16年才修一次法,大家都希望能够尽量完美。”相关微博:+收听已收听王明雯:上午审议关于修改刑诉法的决定草案,再次修改后的内容没有涉及要害。忍不住发了一个言,强烈建议取消监视居住中关于“指定居所”的规定。理由是因其没有类似于规范看守所侦察活动的规定,可能给刑讯逼供提供场所与条件,非常危险。完全可能导致关于禁止刑讯逼供及非法证据排除所作的一切努力化为乌有!2012-03-11 11:48:18-转播-|xGv00|01e8c267813789ac441411e638363c46|xGv00|341e783a1de8b5456d78f9c1b317bbd0|xGv00|1fa09499812a40add1dbc5aaa21dc1db 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副主任李寿伟就“刑事诉讼法修改”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本报记者 赵亢 摄 本报讯 (记者杨华云)昨日上午,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各代表团审议了全国人大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草案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又新做出了八处主要修改。 此次主席团会议通过的决定草案,提出了此次修改后刑诉法的实施时间。法律委员会认为,由于此次修改涉及内容较多,在实施前各方面都需要充分准备,建议修改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修改要点 1 嫌疑人被告人在押 近亲属可委托律师 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将律师介入提前到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部门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 审议中有代表提出,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情况下,自己委托辩护人存在困难。 法律委员会建议增加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2 公安移送审查起诉 告知嫌疑人和律师 澳门皇家官网
澳门永利官网注册
澳门总统官网
澳门莎莎官网
澳门丰田官网
2018-11-19 13:16:21【3409754】
我国法律(或条例)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失之于软弱。为了真正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尽快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尽快完善并颁布《校车安全条例》,加重对违法行为的责罚,即实行高额的经济罚款以至刑事处罚。只有加大违法成本的付出,才能构成对违法行为的震慑。此外,还要鼓励有关部门、企业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比如对超过某一期限没有违章记录的驾驶员,应予税收或其他方面的减免;比如鼓励保险公司出台“无违章记录”折扣奖励制度;比如鼓励汽车企业对本品牌汽车车主开展多少万公里无违章奖励制度等,给尚德守法者以社会荣誉和经济鼓励,真正形成“汽车公德”大行其道的环境。 义务护工张承志为曹一刚洗脚 图/记者 杨涛 摄去年12月,汉阳区的万先生因车祸头部以下全部瘫痪,通过中介请来一护工田某照料日常起居。万先生待田某如家人一样,将自己的银行卡及密码都给了田某,另外,还经常给他零花钱。上周,田某借走3600元后就“人间蒸发”了,事发后中介不“理闲”。近日,记者走访武汉三镇的家政发现,护工中照顾老人的待遇是家政服务中最低的。再者,客户很少与中介签订用工合同,导致自身权益得不到保障。特护工借钱后失踪今年36岁的万先生,因车祸导致高位截瘫,头部以下不能自由活动。去年12月,在一家中介请了一名护工田某照顾自己的起居。万先生每月支付给田某1600元,并包吃住。田某则24小时对万先生进行陪护,一周前。田某借了3600元后,竟然不辞而别。“当我发现他已经走了时,感觉就和地震时被压在房子下的人一样:只能听天由命。”好在特种兵出身的万先生拥有超过常人的意志力和求生欲望,尽管田某将万先生的门窗关得死死的,喊都喊不应,但经过3个多小时的呼救后,万先生最终获救。万先生向记者坦言,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心里也越来越绝望。如果没有被及时发现,在没有水和食物的情况下,他不可能坚持太久。万先生告诉记者,田某平日看起来还算忠厚老实,虽然服务质量不能尽如人意,但自己和家人一直都待他不薄。“我的银行卡和密码都给了他,我们还经常给他零花钱,但他竟然做出这样的事情。”万先生称,田某这样的行为让自己非常心寒。事件回放中介前门打包票 事后不“理闲”万先生介绍,他们是在汉阳客运站附近一家“新世纪”中介请来的田某,还为此支付了200元中介费用。但当万父在事发后跟中介联系时,中介却表示此事与他们无关,也无法提供田某的下落。“当初,他们与中介仅仅是口头上的承诺,后来只要看到是我的电话打过去,对方就直接挂掉。”万父无奈地说。前日下午,记者以聘请护工为名,找到了中介负责人刘女士。记者称,自己需要找一名护工护理一位瘫痪在床的病人,需要在家陪护,“价格好商量”。听到此要求后,刘某满口应承,并称护工随时可以上班。记者随后提出要求,称护工需要为病人擦洗身体、帮助如厕。刘某立刻表示,她联系的工人都是熟手,对各种护理技巧十分娴熟。当记者表示,这些护工是否靠得住时,刘某更是打起了包票:“我们这里都是有根有底的人,而且都有身份证登记,不可能出任何问题。”“万一做一半跑了,我们找谁去?”对这个问题,刘某连连摆手。“我们这里绝对不会有这种情况。我这里的工人都是有职业道德的,都是讲感情的。即使有个别人中途不愿意做,我们也会事先帮你们找人接班的。”在采访中,刘某一再强调,她在此营业已十余年,在街坊四邻中都有口皆碑的。“有问题你来找我!”刘女士见记者还在犹豫,斩钉截铁地说。记者暗访【案例】护工“挑”雇主 53岁的市民曹一钢家住汉阳西桥社区。出生8个月时,一场高烧导致的脑瘫让曹一钢全身瘫痪。但他并未被这场灾难所击垮,反而凭借坚强的意志,创办了“星光服务热线”,义务为残疾人朋友提供婚恋交友等服务。尽管重拾了生活的希望,但生理上的限制依然给曹一钢带来了诸多烦恼。“像我这样的情况,吃喝拉撒都要靠人照顾。”曹一钢告诉记者,目前他更换的护工达到数十名,其中相当一部分都难言满意。“我们要请一位称心的护工太难了,而且大多是护工挑雇主。”曹一钢向记者表示,由于完全不能自主行动,对重度残疾人的护理是一项非常艰苦的劳动:护工不仅要承担打扫卫生、洗衣做饭等常规服务,还需要为雇主擦洗身体、甚至伺候大小便。“半夜还要起来帮我翻身,不然就会得褥疮。”这样的劳动强度和内容,往往让不少人望而却步。即使起初愿意,一段时间后往往也打了退堂鼓。曹一钢称,自己过去也有过多次和万先生一样的遭遇。护工们日渐提高的薪酬期望,也是残疾人面前的一只“拦路虎”。曹一钢表示,目前,护工们的月薪都在1500到2000之间,“这么辛苦的工作,工资低了谁都不愿意做,而且大多是敷衍了事。”但对于大多数经济状况窘迫的残疾人来说,这笔开支都很难以负担。目前,武汉市有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20余万,登记在册的家政公司2400余家。在我市从事家政业的人员绝大部分来自省内的较为贫困的县镇,文化水平较低。由于缺乏社会保障的支持,家政公司和从业人员之间的是一种比较松散的劳务关系,员工稳定性差,“想做就做,不想做就走”的现象十分普遍。武汉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李书林介绍,雇主最好到经工商注册的家政公司请家政人员,并与中介签订用工合同。如通过自己渠道请的,一定要仔细审核其身份,千万不要找来历不明的人随便上门。有条件的家庭可以为老人安装紧急报警器等,以备不时之需。志愿者:护工不是“伺候人”十多年前,武汉市铁路局退休职工张承志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曹一钢,得知了残疾人生活的不易。从那时起,心地善良的张承志便开始为曹一钢当起了义务护工,悉心照料他的饮食起居,到现在已经13年了。“起初也有很多人不理解我,觉得我比他(曹一钢)年长,不图名利地去给他端屎端尿,简直‘不可理喻’。我每月都有退休金,不用靠这个生活,做这件事情完全是感情因素。”张承志笑着说。谈及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人招护工困难的问题,张承志提到,除了薪酬等客观因素外,护工们的心态和观念也是一个障碍。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很多人都将护工理解为“伺候人”,心里也就有了包袱。张承志称,只有大家尽快改变这个观念,把对残疾人的护理真正当做一项事业来做,才能避免类似的情况继续发生。“过去不少人觉得环卫工是‘扫大街的’,但现在环卫工的地位提高了,也得到了大家的尊重,还有大学生愿意从事这个行业。”张承志表示,希望这样的变化也能出现在护工身上。武汉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李书林坦承,目前,武汉市从事家政的人员供不应求,护工照顾半自理、不能自理的老人特别是异性,存在心理障碍。再者,待遇低也是重要原因。有的家庭可以花六七千去请一个月嫂(月嫂虽说现在价格有点虚高,但因为除了辛苦外,还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必须懂产妇、新生儿的护理知识,所以比普通家政价格高也是情理之中),花三四千去请一个育婴师,但花这样的钱去请照顾老人的就非常非常少了。而现在的现状是:50岁以下的都不愿去照顾老人、病人,真正在做的都是50多岁甚至还有60多岁的。 家住武昌八一路的老陈退休后,儿子上班也从家中搬出,老陈便开始成天坐在电脑前,老伴最近发现了老陈的变化:生活昼夜颠倒,家务视而不见,与亲戚朋友的往来越来越少……在家人看来,62岁的老陈对网络的依赖较之时下年轻人有过之而无不及,似乎换上了老年“网瘾”。而记者连日来采访却发现,随着网民人数的增多,上网成瘾,早已不是年轻人的专利。老陈退休前是一所小学的语文老师,4年前退休。退休前,老陈每天也会和电脑打交道,但由于工作繁忙,他只是浏览网页信息,偶尔用QQ和学生家长交流。平均下来,一天使用电脑时间不超过2小时。退休后,老陈迷上了游戏“四国军棋”,整天泡在网上“厮杀”,不仅找到了几个固定拍档,积分也在几个月内暴涨到2000多分。老陈越玩越带劲,每天要在网上泡七八个小时。久而久之,老陈生物钟被彻底打乱,晚上特兴奋,白天睡不醒。长此以往,老陈的爱人很不满,觉得自己被冷落。双方还经常为此争吵。吃饭做事“苹果”不离手陶婆婆家住武昌建安街,网龄3年多。自打女儿送了她一台 iPad ,她就彻底离不开网络了。老人爱看韩剧,女儿就给她在平板电脑上下了一个电视剧播放软件。女儿没料到,老人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从睁开眼那一刻起,老人整天电脑不离手,上厕所时、午睡前、吃饭时,有时甚至做饭时,都要把电脑带在身边播放电视剧。“有时候,她太投入剧情,情绪受到波动,会躲在房间里流眼泪,然后忘记了做饭和做家务。有时我劝她,她也承认对着屏幕久了眼睛发花,但她就是像个孩子一样,对 iPad 上了瘾戒不掉。”不宜强阻挠 子女很纠结“每次我劝说老爸时,他总反驳我,说上网能有效预防老年痴呆。”对于如何说服老爸,陈经文表示很困扰。他曾和周围朋友多次讨论,也曾在网络论坛上发布帖征求大家的意见,但网友看法也不尽相同。支持者认为,人都希望有个精神寄托,要么忙孩子,要么忙工作。退休了,孩子大了,没得忙了,上网是另一种寄托。“做孩子的,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老人,改变老人的生活习惯。”而反对者认为,万一沉迷网络累出病来,岂不是得不偿失。“如果爱好和身体只能二选一,当然要选健康!” 代表热议大修“小宪法” 四川新闻网北京3月11日讯(全国两会报道组 记者 代朗 张进春 刘琳)刑事诉讼法与赋予和规制刑事诉讼中的职权机关权力、追诉犯罪、保障公民权利密切相关,有“小宪法”之称,时隔十六年迎来了第二次大修。此次全国两会上,大修刑诉法引发了代表们的热烈讨论,对修法后的巨大进步大家用“欢欣鼓舞”来形容自己的感受。 人权,无疑是此次修法最热的关键词。“尊重和保障人权”将写入刑事诉讼法,虽然只有短短七个字,但其标志性的意义不显自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侯义斌认为,中国的立法进程有不少里程碑,包括《物权法》颁布实施,而此次刑诉法大修也绝对是一个里程碑,“物权法是明确了每个公民的财产权,而刑诉法则关系到大家的人生权,最每个公民最根本的利益保障,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增加了对非法证据的排除和规定;细化了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细化了社会危险性的含义;对被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加入了加大技术侦查的规定;强化了询问当中的录音和录像;明确和细化了侦查辩护的制度……,此次刑诉法修法,一共有近百条修改的地方,有数十处新增加的地方。包括对精神病人的检查制度更为明确,曾被公众广泛关注的“被精神病”等问题都会在此次修改得到很好地解决。 “我们为此次刑事诉讼法大修的巨大进步欢欣鼓舞!”西昌学院法学教授王明雯代表非常关注刑讯逼供现象,她认为此次修法将明确审讯录音录像、非法证据的排除等等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但她也谈到自己的遗憾,包括监视居住的一些规定应该更细化、监督者应该谁监督等等,“毕竟16年才修一次法,大家都希望能够尽量完美。”相关微博:+收听已收听王明雯:上午审议关于修改刑诉法的决定草案,再次修改后的内容没有涉及要害。忍不住发了一个言,强烈建议取消监视居住中关于“指定居所”的规定。理由是因其没有类似于规范看守所侦察活动的规定,可能给刑讯逼供提供场所与条件,非常危险。完全可能导致关于禁止刑讯逼供及非法证据排除所作的一切努力化为乌有!2012-03-11 11:48:18-转播-|xGv00|01e8c267813789ac441411e638363c46|xGv00|341e783a1de8b5456d78f9c1b317bbd0|xGv00|1fa09499812a40add1dbc5aaa21dc1db 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副主任李寿伟就“刑事诉讼法修改”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本报记者 赵亢 摄 本报讯 (记者杨华云)昨日上午,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各代表团审议了全国人大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草案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又新做出了八处主要修改。 此次主席团会议通过的决定草案,提出了此次修改后刑诉法的实施时间。法律委员会认为,由于此次修改涉及内容较多,在实施前各方面都需要充分准备,建议修改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修改要点 1 嫌疑人被告人在押 近亲属可委托律师 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将律师介入提前到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部门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 审议中有代表提出,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情况下,自己委托辩护人存在困难。 法律委员会建议增加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2 公安移送审查起诉 告知嫌疑人和律师 澳门皇家官网
澳门永利官网注册
澳门总统官网
澳门莎莎官网
澳门丰田官网